29日,教育部公布了《关于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认定结果的公示》,教育部拟认定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。序号 | 学校名称 |
1 | 中山大学 (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) |
2 | 华南理工大学 |
3 | 广东工业大学 |
4 |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|
5 |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|
6 |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|
7 |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|
8 | 深圳科学高中 |
9 | 广东广雅中学 |
10 | 中山市华侨中学 |
关于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认定结果的公示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教体艺厅函〔2021〕43号),经学校自主申报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,教育部拟认定201所学校为首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(名单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,写明联系电话。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1年12月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、电子邮件送达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,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。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(邮政编码:100816),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
附件: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公示名单
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
2021年11月29日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