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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动态

3+证书/自主招生考生报考后都要做这件事,错过无法录取!

考试动态

中职生注意
根据教育部规定
所有3+证书、自主招生、普通高考等
考生均须参加体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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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定要明确:无论是应届生、往届生,还是社会考生,3+证书考生,自主招生,所有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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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地已公布体检时间和地点


化州市高考体检时间确定为:2023年12月6日--30日

体检医院确定为:化州市人民医院分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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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通知

  该市高考体检时间初定12月上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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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过/没去体检无法被录取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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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考〔2023〕13号)、《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简章》和《关于印发广东科贸职业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,我校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(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)共录取699人,其中,有9位考生因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结果不予录取,本次实际录取690人(含9人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)。现将我校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录取情况予以公布,详情如下: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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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广东高考体检新变化

2024年,广东高考体检又增加了三项新要求。10月20日晚,省考试院公布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》,对完善数据采集、引导考生结合身体条件合理填报志愿、体检时间三项内容提出最新要求。除增加3项以外,其他都是参考2021年标准

通知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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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、卫生健康局(委),各普通高等学校:
根据教育部规定,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。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要求参照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粤招〔2020〕13号)执行。除以下三项新增要求外,其他不变。

一、完善数据采集

(一)矫正视力标准继续维持4.8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近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情况,2023年起,近视考生的矫正视力标准统一调整为4.8。2024年,继续沿用该标准不变。


(二)检查结果记录须统一规范。考生体检结果填写内容要统一规范、清晰明确、严肃认真、准确无误(高校入学体检复查需比对),能用数据体现的要填写相关数据,并提示考生及时关注本人体检结果。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:


1.血压的测量单位统一使用Kpa(千帕斯卡)。


2.对胸部透视检查有异常的考生,要注明异常情况,比如:肺结核类型及“经治疗,已治愈”、“无传染或者继发性肺结核”、“纤维钙化肺结核”、“肺结核已硬结稳定”等等,并提醒考生准备好医院诊疗证明备查。


3.对有轻微先天性心脏病或者心脏病已治愈的考生,要填写明确结论,如可以填写“先天性心脏病(轻微)、心功能尚可,暂不需要手术治疗(提醒考生保存好心脏B超结果报告单备查)或者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后多少年,现心功能正常(尚可)(提醒考生保存好手术证明备查)”等明确结论。


4.对肝功能异常的,不能只填写转氨酶升高、肝功能异常等比较笼统的结论,须填写具体数值。


5.对甲状腺肿大的,要提醒考生进一步进行甲状腺B超和甲状腺功能检查,并保留检查单备查。


6.辨色力检查须认真、准确,以免招生院校(特别是医学院校)入学体检复查时,因辨色力问题影响考生报到注册。


7.对肢体残疾的考生,应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和功能,如脑瘫、小儿麻痹后遗症跛行、拄杖行走、轮椅行走或肢体某一部分位置缺损等等。


8.对既往史有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的,应提醒考生提供医院证明,进一步明确是否已治愈,及是否影响正常上学。


9.如有其他重大疾病诊疗史的,应在体检报告中说明,并提醒考生保留医院就诊记录备查。


二、引导考生结合身体条件合理填报志愿

各地级以上市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3〕3号)等政策,加大对高校因疾病、生理缺陷不能录取或考生不宜就读专业等情况的宣讲力度。尤其是艺术类、体育类及计划报考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专业的考生,要积极为其提供咨询服务,引导考生结合身体条件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。


三、体检时间

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24年2月23日。各市招生办公室(考试中心、考试院)须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体检数据上报工作,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。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,复检时间安排在2月26日至28日,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,须于3月3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(信息处)。高考补报名考生的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份,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,4月10日前完成体检数据(含复检修正数据)上报。仅参加6月份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,复检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3日,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,须于6月11日至21日期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(信息处)。


各地招生考试机构、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,提高认识,落实责任,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科学、规范、有序进行。


广东省招生委员会   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3年10月10日

上述2024年体检通知提到的除3项新要求外,其他要求参照的2021年文件如下。注:灰色字部分为2021年旧要求,须以2024年通知为准。


(可上下滑动观看)


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、卫生健康局(委),各普通高等学校:

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,确保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科学、规范、有序进行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总体参照《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粤招〔2018〕14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粤招〔2012〕5号)执行。各地招生考试机构、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生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,提高认识、加强沟通、完善机制、落实责任,确保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安全顺利实施。